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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交通学院书法、绘画、篆刻大赛的通知

【2015-05-14    点击:次    编辑: 】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特举行由校团委主办,艺术与设计学承办山东交通学院书法、绘画、篆刻大赛,现将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 比赛宗旨:

弘扬文化、推陈出新、提高素质、增强能力。

  • 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 参赛标准:

1、各类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创作,不得抄袭,如若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2、比赛作品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表达作者自身的想法。

四、参赛时间安排:

1、4月16日,向全校各院(系)下发大赛通知及大赛报名表(见附件);

2、稿件征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止,承办单位将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整理分类;

3、5月15日至5月20日为评奖评优阶段,届时将邀请相关方面的老师、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遴选评审,确定各类获奖名单。

五、作品要求:

1、大赛设书法、绘画、篆刻三个项目,分专业组和业余组评奖。在校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参加专业组比赛,非艺术设计类学生参加业余组比赛。作品体裁、风格不限,要求健康向上、情趣高雅,能反映祖国繁荣昌盛新气象和新时期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2、书法:分为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书体不限。毛笔书法作品限在四尺之内,直幅为宜,硬笔书法以16开纸为宜。

3、绘画:国画6尺以内;油画尺寸宽不超过1.5米;其他画种尺寸以不超过0.5米×0.5米为宜。

4、篆刻:作品要求六到八方印拓,形式自便,其中至少两方附边款,全部印拓附释文。

5、与院系参赛作品不限数量,每名参赛选手限报作品2件,每件作品背面注明院系、年级、专业和姓名,已发表或曾获奖的作品须注明。

6、所有参赛作品须以院系为单位,于2015年5月15日之前集体报送。每份参赛作品均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学生证复印件;来稿原则上概不退还,如需退还请自取。

  • 奖项设置:

书法、篆刻、绘画各设置1等奖一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5名,优秀奖若干,届时将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一鹤 曹佳丽

联系电话:18366130129 13793115815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2号教学楼BC202

艺术与设计学院团总支

附件:

1、山东交通学院书法、绘画、篆刻大赛报名表

山东交通学院团委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Tel:0531-80683870   Fax:0531-80683870  邮编:250357   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