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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第三期“藝·沙龙”——一个建筑体验有关的话题

【2015-06-12    点击:次    编辑: 】

2015年6月10日下午13:50在2d101我院举行了主题为“解读建筑场——一个建筑体验有关的话题——第三期“藝·沙龙”。本期讲座的主讲人是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丁宁教授。

丁教授以其特有的幽默方式从一开始就调动起现场的气氛,整个沙龙的气氛轻松愉悦。在整场讲座中,丁教授为我们艺术方向的同学们,对专业的了解和理解,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解析“建筑场”,一个与建筑体验有关的话题。“场”与“体验”的区别。建筑形态学把物体对场景形态所产生的影响或作用,称之为形态场。物体的存在均会产生形态场,影响所在场景,并使人产生相应的场感。场感,或简称场,是建筑形态的基本要素。物体产生的形态场具有辐射效应,还具有明显的空间性、方向性和位置性。建筑体验这一抽象的词汇指由建筑空间、材质、光影等一切物质和人文因素所营造的建筑环境给人们真实感受. 建筑体验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就在设计师需要一种理论依据的时候,现象学与建筑学的交织产生的理论体系为设计师开辟了新的道路.。而建筑活动的价值,有三个层面:(1)建筑意识层面(思想,伦理,观念,时代)探讨认得高级心理活动,社会心理,地域文化等因素与建筑环境的关系,研究人的价值观,世界观以及审美观在人与建筑环境关系中的反映。人的个性心理与建筑环境的关系;人的”需求层次“在建筑环境中的反映;环境中的反映。(2)建筑物化层面(科学,技术,材料,工艺)(3)建筑体验层面(应用,认知,体验,效应,评价)建筑艺术与众多艺术门类相容通,是让人身心游走其中,从感官而上升到精神层面感动的场所以空间体验的深层心理学角度,来揭示人对于场所的体验与感悟。随着人们追求城市、建筑个体和内部空间的连续发展,特别是对心理空间的要求提高后,对于空间的不确定性兴趣渐浓。虚拟、渗透、多元的空间应运而生,这种情况也同时发生在其他艺术形式中。在体验空间设计中运用情节可以唤起使用者空间体验上的连锁反应与感受,丰富拓展空间的内涵与体验深度,同时增加空间作品体验的参与性于趣味性;使用者在空间体验中不断理清空间结构关系,逐渐建立场所感,不断地参与其中并体验空间带来的场所精神。

丁教授讲到“建筑活动“是从没有到有的一个活动。人类的社会,也不能少了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而建筑活动价值构成的这三个层面,决定了我们怎么去做。

“建筑场”的概念确立。深入探讨建筑科学环境认知与体验心理的领域,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建筑的意义,更有效的实现建筑活动的目的。丁教授对于“新建的房子比老房子好不好?”这一问题做出来详细的解答。在这个问题上,好不好是不一定的。不能用新旧来评价一个物体,一个建筑。老房子,新房子它是一个”场“,”场“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基本形式,具有能量,动力和质量的。建筑中的”耦合“”多场耦合“文化的有机性不相融,也是无法传递的。在空间存在上,物质存在的形式是场中存在的效应。场中的能量和质量,是物质间的相互作用建筑的物质性含义 建筑的存在形式必须是物质的,建筑以物质手段构成,建筑的使用方式是以物质构成的空间。 建筑的存在形式三个(三个构成要素):物质,信息,能量。 建筑存在的主导形式是物质的,必然是指它的空间上的“物质占有”,其特征是实体加空间。

建筑理象学理论:存在主义现象学(核心思想为场所精神),知觉现象学(核心思想为建筑锚固观点)作为艺术的建筑,应通过“领域“”场所””空间”.来表现某种情感的象征。建筑的氛围是为了给人更好的体验。

在建筑场的特征中,包含了五点。(1)建筑场的内涵特征。(2)建筑场的动性特征。(3)建筑场的信息特征。(4)建筑场的体验特征。(5)建筑场的物理效应。

整场讲座中,丁教授为同学们讲解着这些关于建筑的了解与想法。艺术与技术之间的建筑,无论是作为石头的史书,还是钢铁的图腾,其一直与所处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密切相连。因此,当代建筑也越来越注重人在具体场景中的切身感受,越来越注重调动全身各种感官参与设计。越来越多的建筑把创造独特体验作为设计所追求的核心目标,有意无意地实践着体验经济的各种理念。越来越多的建筑设计作品也把创造独特体验作为设计所追求的核心目标。

丁教授也热情与同学们互动,详细的讲解了同学们所不解的问题。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丁教授精彩的讲座。同时期待着下一期“藝·沙龙”的精彩讲座。(文/艺术与设计学院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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