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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范

【2015-05-21    点击:次    编辑: 】

山东交通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范

鲁交院教发[2007]19号

实验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实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实验方法的基本训练,对于加深理论理解, 提高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培养科学实验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一)实验教学大纲

1.实验教学大纲是实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和实施实验教学、实验教学质量检查、确定实验室建设及投资方向的主要依据。实验教学大纲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求编写,要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验操作技能、综合设计能力和工程实践意识的培养。独立设课和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均要求有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

2.实验教学大纲制定程序:

(1)由课程主讲教师和有关实验技术人员起草;

(2)经专业教研室和实验中心讨论, 由教研室主任或实验中心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系(院)、部;

(3)经系(院)、部教学主任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亦要按上述程序进行。

3.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的选定

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的选定是实验教学大纲中最重要的部分。要按照课程内容精选一定数量的基础性验证实验。同时,为适应学科发展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不断加大创新性、综合性、设计性项目的比例,一般要达到15%并逐步提高比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顺应本学科(专业)的潮流,引进代表本学科(专业)最先进的实验设备和研究手段,把最新科研成果引入实验教学中。

(二)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是根据实验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系统地阐述实验理论和实验技术的实验教学用书。它是学生获得实验知识、掌握实验技术、培养实验能力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依据。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应有自成体系的实验教材,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应有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要优先选择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或新编高质量教材,同时,鼓励我校教师根据学科发展和实验教学的具体情况,编写高水平的实验教材或讲义。

实验指导书应依照课程性质(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的不同,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提出相应的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实验项目名称、内容、目的、要求、原理、方法、步骤、实验用仪器设备的原理与结构、操作方法提示、注意事项、思考题等(常规性实验指导书模板见附件2,设计性实验项目实验指导书模板见附件3)。

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应在课前发给学生,否则,不准进行实验教学。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一)教务处是实验教学的主管部门,负责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室(中心)教学工作的协调,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教学系(院)部、开课实验室(中心)是实验教学的组织或实施部门,负责实验教学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专业教研室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要求,合理安排实验教学计划,保证实验教学学时。

三、实验指导教师

实验指导教师必须由以下人员担任:

(一)相应学科专业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掌握实验教学基本规律及基本方法,熟悉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

(三)掌握所授实验的原理、内容和方法,能正确操作和维修一般的仪器设备;

(四)根据教学大纲和实验教材对每项实验提出教学实施方案,列出讲解内容和要点;

(五)首次承担实验指导任务的教师要经过试讲、试做,经实验中心及系(部)认可后,方能指导实验。实验中心应有鉴定记录存档。

理论课任课教师必须参加该课程每个实验项目的指导工作。

四、实验教学组织安排

(一)实验课程的开设

1、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任课教师在每学期末提出下学期的实验安排,填写“实验教学安排表”(见附件4),分别报教务处和开课实验室(中心)。要严格执行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确保实验开出率达到95%以上。

2、实验中心根据实验教学任务书及各任课教师提出的实验安排,于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制订出本学期的实验教学进程表(见附件5),列清楚实验项目名称、实验类型及实验开出的日期、节次、实验指导教师姓名,明确每项实验的分组数和每组人数(每组人数按有关规定安排),并报教务处。

3、各实验中心依照进程表实施实验教学,教务处和各教学部门根据进程表进行实验教学检查。凡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不交“实验教学安排表”者,实验中心可不予安排实验。

(二)课前准备

1.学生实验基础知识的调查

实验课指导教师接受授课任务后,要了解学生的实验基础能力,为组织实验教学提供依据。

2.备课

备课是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应认真撰写实验教案,无教案者不准指导实验课。实验教案内容应包括:(1)实验预做情况及必要的实验数据;(2)基本原理及应讲授的科学实验知识;(3)重点、难点和易发生的问题。(4)学生在实验中容易出现的困难及错误,仪器设备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及处理办法,实验结果、数据处理和误差分析等。

鼓励实验教师开发、使用CAI实验教学课件、电子教案、网络课件。

3.准备实验

做好实验用仪器设备、材料或有关工具的准备,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排除事故隐患。

对本学年首开的实验课,指导教师要先试做,测定数据及结果,并要有试做记录。试做时要关注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差错,仪器设备容易发生的故障以及安全事项等。

4.安排学生预习课程内容,必要时可要求学生写出预习报告。

(三)课堂实验

课堂实验是实验教学的关键,指导教师必须亲自指导,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1.实验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凡无故不上实验课或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以旷课论处;缺做实验的学生要补做,否则,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考察)。

2.检查学生预习情况,预习合格者方准动手实验。

3.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指导教师必须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安全注意事项及关规章制度。学生要严守课堂纪律,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和辅导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对造成事故者,或不按规定操作、损坏仪器设备、丢失工具者,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管理予以处理。

4.每一次实验课,指导教师必须向学生扼要讲明本次实验的目的、原理、方法、步骤、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

5.实验开始,学生要检查实验用品和设备、仪器的状态是否完好。

6.实验时,指导教师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尽量让学生自己动手,独立完成每一步操作,不要包办代替,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独立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实验进程中,指导教师要巡回指导,对操作困难者加强指导,对优秀学生要启发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培养综合设计能力。

7.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认真操作,做好实验记录和结果分析。实验结束,根据需要,教师对学生的实验结果进行审核并签字,有错误和未达到要求的均要重做。

8.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领用、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实验教学安全进行。

9.下课前,学生要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0.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及时填写实验记录,同时注意做好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等安全工作。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

(四)实验报告

1.实验结束后,学生要根据实验记录和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指导老师。实验报告要内容完整,计算分析严密,测试结果及数据分析处理正确,书写整洁。

2.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及时认真批改。不按时交实验报告者,应视情节轻重在实验成绩中扣分。抄袭实验报告者以不及格论处。

3.实验报告不合格者要根据具体情况,或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

4.学生的实验报告应保存在实验中心(室),学生毕业2年后方可销毁。

5.实验报告的格式和撰写要求由实验指导书规定。

(五)实验成绩

1.实验指导教师要全面考察每个学生的实验准备、仪器使用、实验能力、课堂纪律、实验报告等综合情况,系统科学地评定成绩。

2.独立设课的实验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考核)两部分组成;非独立设课实验的实验成绩计入该门课程的平时考核总评成绩中。非独立设课的实验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

3.实验成绩不及格或缺课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做。

4.各系(院)、部可根据本专业课程的特点及上述要求,制定相应的实验成绩评定标准和考核细则。

五、实验教学质量的监控

(一)学校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二)开展期中实验教学质量检查。学校检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除学校检查外,要求各实验中心、教学部门做好同行专家听课(实验教学听课记录表见附件6)、学生打分等自查工作,将自查结果存放各部门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三)每学期末,各实验中心(室)主任要认真总结实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报教务处。总结应有实验课程开出情况、实验项目数、实验学时数;承担科研课题项目情况和社会服务项目情况;实验指导教师情况以及学生实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六、实验教学改革

(一)实验教学改革是一种理性行为,必须建立在研究基础上。各系(院)、部要经常组织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深入学习教育理论,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探索教育规律,不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对重大改革课题,要组织力量成立课题组,立项研究。

(二)深化实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不断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构建符合学生培养目标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

(三)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鼓励支持学生进行课外科技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

(四)深入进行实验培养方式、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积极采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进行实验教学。

(五)实验教学中,实验指导教师应经常倾听学生对实验教学的反映和意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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