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5 点击:次 编辑:艺术与设计学院 】本学期学分认定工作开始,认定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31日。
认定课程包含:学生因学籍异动(转专业、休复学、自愿留级)或培养方案变更等原因需要将已修并取得学分的方案外课程认定为当前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对应的课程。
一、认定条件及原则
1、现方案课程(未修)与原方案课程(已修)的课程类别、教学要求相同或相近、课程内容相似度在80%以上。
2、被认定的原方案课程(已修)的学时、学分必须大于等于拟认定现课程(未修)。
3、关于1对2及以上课程认定,原则上可认,认定原则必须同时符合条件1、和条件2。
4、所有认定课程均要求在同时满足条件1、条件2的基础上认定。
5、请参照以下流程操作。
请各教学单位审核人务必严格按照条件审核,以免影响该类学生正常毕业。
特别提醒:原方案课程(已修)被认定为新方案课程(未修)后,该课程自动从成绩库中删除。请务必使用原培养中不同课程号课程(已修)进行认定,严禁使用现方案已修课程认定为现方案未修课程,如认定,学生无法通过系统毕业审核。
二、操作流程
1、登录学生个人账号系统
2、选择学籍成绩菜单我的成绩成绩认定管理
3、选择增加按钮
4、左边为学生已修并获得成绩的课程,右边是学生当前培养方案的课程,选择好对应关系后选择替代按钮。
5、替代完成后,再打开成绩认定菜单,完成送审。
附件1:图解
附件2:课程认定后结果详解
教务处
2020-10-13